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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2年度无线电台站年检换证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川价字费[1998]99号)有关规定,现将年检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登记的各类无线电台站(含业余无线电台站),都必须参加年检换证工作。
二、要求:(一)凡在四川省无线电办公室注册登记无线电台站的用户单位和个人,在收到四川省无线电办公室下发的年检换证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办理年检换证手续,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未办理设台申请手续的用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到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办理业余无线电台站手续的用户,到四川省无线电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三)具体事宜及相关法规可查询四川省无线电办公室网站(www.scrm.gov.cn)。(四)对拒绝办理年检换证手续、不按时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拒绝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用户,无线电管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年检换证时间:四川省无线电办公室年检换证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止,换证地址为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窗口(成都市草市街2号)。
联系电话:028-86511626
(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处)
028-86266312(监察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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