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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公布本市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社会意见征询稿)
    从即日起至2013年8月8日截止,标题(意见征询稿)征询建议、意见
联系方式:shengf@shrc.gov.cn


各相关单位及本市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为切实保障本市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43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市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有关考试工作职责事宜
(一)市无线电管理局工作职责:
1、负责遴选年度考试机构;
2、统筹规划年度考试计划;
3、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验证文件审批及核发;
4、监督检查考试机构运行状况;
6、不定期监督检查现场考试情况;
7、考试试卷制作、批阅及成绩上报和备案;
8、处理考试机构上报的考生现场违纪违规现象;
9、接受有关考试机构和考生违纪的社会监督及信访等。
(二)考试机构工作职责:
1、按照市无线电管理局年度考试计划制定具体计划并社会公布;
2、组织开展考试报名;
3、组织一定容量的场地开展考试工作(包括监考、违纪情况记录上报等);
4、制定相应考场、监考和违纪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无线电管理局备案;
5、受理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证明文件申领手续;
6、发放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证明文件;
7、相关考试资料整理归档;
8、受市无线电管理局委托公布考试成绩等。

二、有关考试机构事宜
(一)2013年考试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上海市业余无线电协会;
机构地址:人民路879号17楼;
咨询电话:53070953;
机构网址:www.sara.org.cn
委托期限: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委托事项:组织本市业余无线电台A类和B类考试工作。

三、有关考试计划事宜
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本市业余无线电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A类每月组织一次,B类每半年组织一次。

四、有关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事宜
(一)考试内容:参照由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认可、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编著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题库》(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相关模拟题库软件也可在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网站上下载。
(二)考试形式:纸质闭卷。

五、有关考试报名事宜
附件一:上海市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报名须知

六、有关考试成绩公布事宜
    考试成绩自参加考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考试机构网站予以公布,同时一并公布由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认可的考试成绩评判标准。
    考生成绩通过后可联系考试机构办理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文件申领手续。

七、有关考试制度事宜
    考试机构经市无线电管理局委托后,应在三十日内制定完成考场纪律、监考以及违纪违规制度并报市无线电管理局备案,同时应及时在其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有关监督工作事宜
    为保障考试工作公正透明,市无线电管理局对考试机构工作接受本市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各类投诉和建议:
电话监督:54653917;
信函监督:淮海中路1329号24楼监督检查处(收);
邮件监督:www.shrc.gov.cn转建议投诉栏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市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报名须知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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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一:

上海市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报名须知

    根据2013年实施的《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设置业余无线电台业务的需通过国家认可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现将相关报考须知告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自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无线电相关规定,符合《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申报要求,首次申请的可报名参加本市业余无线电操作技术能力A类验证考试;
(二)自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无线电相关规定,符合《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申报要求,已获的A类业余无线电操作技术能力满6个月的,可报名参加本市业余无线电操作技术能力B类验证考试。
二、报考须知
(一)在上海地区居住或工作的申请者,不论性别、国籍均可报名。报名时,申请者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籍人士应提交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者应认真填写《上海市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申请表》并领取《业余无线电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核准考证》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三)报考顺序遵循先来后到原则,每次考试名额有限,报名额满即止。申请者每年报考同一等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不得超过2次(以自然年计算);
(四)申请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的须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五)按照制证要求,申请者应提交本人近期1寸纸质彩色照片2张和jpg格式的电子版一份(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jpg),照片的分辨率不低于640×480像素;
(六)申请者应对报名和考试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本市相关考试规定给予取消考试、停考、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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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快了
帮助别人等于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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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5区也快开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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