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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无线电协会发布《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于2012年11月5日和2013年2月4日发布了《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43号),规定“国家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分类管理”,“业余无线电台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设置和操作业余无线电台应“具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并且“委托中国无线电协会负责各类别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题库和验证办法的编制、验证的组织、对验证工作的技术指导,以及验证合格证明的印制和发放等工作。”,“委托中国无线电协会负责组织对业余无线电活动的工作指导”。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以上规定和委托,中国无线电协会已经制订和公布配套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暂行办法》(国无协[2013]2号),明确了有关《业余电台操作证书》的考核和发放的具体流程。(见附件)
同时,中国无线电协会还发出了《关于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考试流程的一些操作细节向各地方考试机构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满足业余无线电的业务需求,《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的制订在依法行政、服务社会、规范管理方面做了较多的考虑,不但涉及到业余无线电管理体制的转变,也要求建立一些新的管理理念、采用一些新的管理方法,使管理部门面临管理体系的调整、服务机构的委托、管理工具的配备等诸多基础建设性的任务,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都正在积极工作中。
目前,实施考试所必须的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程序已经编制完毕,A、B、C三类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题库则正在委托第三方进行最后校对,完成后需要按照“各类别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题库需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后由中国无线电协会公布”的规定流程通过审定。
考试题库通过审定之后,中国无线电协会将会把带有完整考试题库的考试程序(考试版)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认定的考试机构,并将带有完整考试题库和标准答案的考试程序(模拟考试版)通过本网站公开,供准备参加考试的人员免费下载进行学习和自我测试。
附件:
中国无线电协会文件 (国无协[2013]1号)
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暂行办法
为做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配套服务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号)的有关规定并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信部无[2013]43号),制订各类别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办法如下:
一、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的验证考核通过闭卷考试等形式进行。验证合格证明为《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电台操作证书》(下简称《操作证书》),由中国无线电协会统一印制和编号。
二、申请人初次申请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核,须首先参加A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取得A类《操作证书》六个月后可以申请参加B类操作技术能力考试;取得B类《操作证书》并且设置B类业余无线电台二年后,可以申请参加C类操作技术能力考试。
三、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的试题由中国无线电协会的专用计算机程序从《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题库》中随机提取。
四、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以及按各地相应退出机制取消委托资格的考试机构,在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网站(www.crac.org.cn)上予以公告。
五、考试机构应当事先公布年度考试计划以及参加考试报名时间、方式(报名地点或电子邮箱)、须提交的材料、费用及考试地点、方式等相关信息。
六、考试机构可以根据考场具体条件,选择计算机机考或纸面试卷中的一种作为考试方式。
七、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考地点。
八、考试机构需为每场考试指定考试负责人,考试负责人负责考试验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考试的公正性。
九、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负责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验证工作的技术指导。
中国无线电协会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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