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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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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联中使用功率问题
在U/V通联过程中,我们常常听到一些朋友向对方报使用功率时“我是满功率发射”,“我使用的是7800车台,现在给你是满功率”。首先在北京地区无线电管理局对业余无线电发射功率的规定是:四级操作证允许发射功率为5W;一、二、三、级操作证允许最大功率为25W。由此可见,使用满功率发射要区分使用的是什么设备,使用手持电台满功率一般不会超过5W,因此也不会违反上述的规定,而车载电台的满功率,一般都超出规定为25W的范围,这时无论是执有几级操作证书的HAM都是不能满功率发射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在通联中追求的是小功率远距离。追求大功率暂且不说他不能说明操作者通联的技术水平,就电台的辐射给人体带来的危害也是相当巨大的。另外,由于频率资源的紧张,只有使用小功率才能有利于更多得人同时使用频率。使用大功率你的信号大面积覆盖的同时,却严重的影响了其他人的通连,实际上是霸道行为,也是另一种的频率污染,因此在我们通连的过程中,应该将功率降低到只要对方能够抄清你的语音为准。“体谅”是美德,也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准则之一。
一、使用规范的呼叫方法呼叫和规范的语言进行通联;
二、不回答不报出自己呼号的任何(包括自己熟悉的声音和知道对方有呼号却不报呼号的)呼叫;
三、不与非法电台、伪造呼号电台通联;
四、遇到恶意干扰,不作任何表示,并保持静默。有条件时记下干扰时间、受到干扰时自己的位置、干扰信号强度,甚至干扰源的位置,然后报告协会或者相关部门;
五、不长时间占用频率;
六、在频率上遇到探讨无线电相关话题的通联,主动让出频率;
七、语言文明、语气语调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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