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申请办理须知 办理指南: 已获取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的,须申请换发新版《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的申请者。 办理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无线电管理机构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在收到国家审核反馈信息日起) 咨询电话:020-87089959 换证范围: 原四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可换发A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原二级、三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可换发B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原一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可换发C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办理材料: 旧版真实有效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电子文档和本人身份证件电子文档(身份证件和旧版证书须扫描或拍照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和旧版证书; 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电子文件,确认本人的脸部清晰。图片文档格式为jpg,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白底;分辨率为不低于400×300像素,不高于2000×1500像素;图片文件命名规则为:身份证号码+姓名.jpg;照片文件可以是: “110101197701204236-张三.jpg”。 说明事项: 办理换证的申请者应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受理经核准后发现与提交资料不符或者伪造的将严格按照本省有关无线电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业余无线电申请资格; 因申请人提供的旧版证书信息与CRSA数据库记录不符合,不能确认申请人对旧版证书的持有情况时,发证机构可以参照工信部无[2013]43号文第四条规定,安排申请人参加相应类别的复核考试,作为最终审核依据; 换证截至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换发截至日期之前旧版证书仍可作为持证人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截至日期结束后,仍未办理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证的,将不再予以更换。须申领的将按照新规定给予办理; 换发工作计划4月前完成C类操作证书换发,7月前完成B类操作证书换发,10月前完成A类操作证书换发,12月前组织安排申请人参加相应类别的复核考试; 换发C类操作证书的申请,由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汇总后,上传到广东省无线电协会,广东省无线电协会汇总后,报中国无线电协会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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