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信部第22号令)及中国无线电协会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旧版《业余电台操作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持有四级旧版证书者,换发A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持有二级、三级旧版证书者,换发B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持有一级旧版证书者,换发C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采取邮件申请、网上审查、现场核验、分批上报、分批核发的方式。 办理时间:2014年3月1日-2015年5月1日; 2014年1月14日-2014年5月1日上报电子版换证资料; 2014年5月1日-2015年5月1日现场核验纸质资料。 办理地点:徐州市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无线电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 1、2014年3月1日-2014年5月1日,申请人电子邮件上报以下电子资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文件,照片文件命名规则为:身份证号码_姓名.jpg,照片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2)旧版操作证书申请人信息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报名表-姓名;文件填写规范详见示例。 (3)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国无管表17) 2012年版; (4)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国无管表 19) 2012年版; 以上电子资料打包编辑标题为“X(现持证等级)级换证+姓名”的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xzwxdglj@163.com 2、2014年5月1日-2015年5月1日,已经上报电子资料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持以下纸质资料到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旧证换发核验手续: (3)《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申请表(上贴照片); 经核验信息吻合的将旧版操作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归还申请人,相关复印件及“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申请表”留存。 3、我局将根据各时期受理情况,不定期将申请材料报省无线电管理局。 4、《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的核发采取自行到我局行政服务窗口领取或EMS送达方式。申请人选择EMS送达方式的,在现场办理核验手续时,填写寄达本人的EMS快递单,每个证书由办理机构代收EMS专递费20元。
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2014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