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RAC:2013年工作回顾摘要 http://www.crac.org.cn/
发表于2014 年 02 月 07 日由admin
一、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为各地建立业余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配套服务系统提供指导
1、 参与立法,制订行业规范
为顺利贯彻实施工业信息化部2012年公布的《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CRAC于2013年初参与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的起草修改工作。中国无线电协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委托,起草制订了《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办法》、《关于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访者业余无线电台临时操作证书申请办法》、《各类别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暂行标准》、《关于开展对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集中换发工作的通知》等实施细则和行业规范文件,细化了业余电台设台批准及其配套服务流程。
2、 承担业余无线电管理培训任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在2013年举办了三次全国业余无线电管理业务培训班,CRAC承担了部分任务,并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业余无线电管理人员提供了贯彻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所需要的各种有关业务信息。
3、 公布业余电台操作证书考试基础资料和软件
CRAC在部分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参与和人民邮电出版社的协助下,于2013年5月初步完成了《A、B、C类业余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题库》的编制和修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审定后公布施行。同时,CRAC还完成了《业余电台操作证书考试软件》的开发。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考试机构免费发放考试软件的“考试管理员版”,并通过网站公开向社会免费提供题库最新完整版本和考试软件模拟版。
经过全国半数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建立的操作证书考试系统半年多来的使用,证明题库和考试软件运行基本正常。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普遍反映能够解决过去因每次考题范围和难度不够稳定给应考者带来的困惑,也以比较规范的手段更好地保证了考试的公正。基本实现了为建立因地制宜的业余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系统提供打好基础、为报考者提供方便和准确学习手段的初衷。
实践显示,只要应考者事先认真学习准备,A、B、C三类业余电台操作证书的考试通过率都在80%左右,表明试卷难度比较适当。
4、 建立了全国业余电台配套服务机构工作交流平台
在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积极支持下,CRAC于2013年建立了全国省级业余无线电管理配套服务机构联络员制度。目前已与除浙江以外的所有省区市联络员开通了日常工作邮件联系和工作QQ群,为各地工作提供了便捷的交流平台,也为CRAC及时提出工作要求、提醒常见问题提供了畅通的渠道。实践表明,这一机制通过交流互帮有效地加深了各地机构工作人员对有关法规规定的理解,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疑问,减少了工作中的摸索和弯路,使绝大多数地方的业余电台操作证书考试和发放工作一起步就能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5、 初步建成全国业余电台操作证管理信息系统
业余无线电管理要适应当前人员大量流动的形势,就必须建立准确的全国业余电台人员和台站信息的统一数据库,并且要使各地无线电管理和服务机构以及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能够准实时共享。
当前的情况是各地业余电台操作证书操作技术验证配套服务机构不同、运作方式不同、人员配置不同、硬件设备条件不同,多数地方配套服务人力资源薄弱。为保证各地工作的迅速同步和全国操作证书数据库始终准确,CRAC选择了起步快、开销少的做法。制定了简单的业余电台操作证书数据库规范要求。为减少管理人员工作量,编制了供各地业余电台考试服务机构选用的的处理软件,可以批量自动处理报考人提供的报名文件,并对一些关键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自动检查,最终形成请求CRAC配发全国统一操作证书编号的上传数据包。CRAC收到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来的上传数据包后,只要数据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将配发的操作证书统一编号发回地方机构,同时在CRAC网站向全国公布。
该系统运转以来,基本达到了预定的初期目标。全国所有新核发的业余电台操作证书数据都可以及时从网站得到准确查证,为提高业余电台管理能力铺垫了扎实的基本条件。目前系统正在不断进行滚动升级,改进查询形式,增加数据内部校验功能。
由于国家和地方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以及各地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在上述各项工作的有效支撑下,2013年至今已有湖南、北京、四川、宁夏、陕西、山东、天津、河北、内蒙、重庆、上海、辽宁、湖北、新疆、黑龙江、吉林、江西、云南、江苏、安徽等20个省份50多个城市举办了93次A类、13次B类、1次C类业余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2013年通过A、B、C类考试的人数分别为4479、207和51人(截稿时,2014年新通过A、B类考试者分别为546和61人)。其中不少机构受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把操作证书考试、发放和业余电台设台申请受理办成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方便了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6、 积极准备旧版业余电台证书的换发工作
1992年至2012年期间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CRSA)经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业余电台操作证书使用跨度已经达到20多年。这期间存在一些问题,如:很多人的生活居住环境变化多次;而原有管理体制不顺和工作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管理数据缺损;不少早期颁发的纸质证书卡片已经严重磨损;前几年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为敛收金钱而违反管理规定私自印发的无效操作证书;等等。此外,为数不少的初入门者缺乏无线电管理法规常识,以为取得了操作证书和无线电运动协会为报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设台而准备的“预指配呼号”就算万事大吉,其还没有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设台申请并获得设台许可和正式呼号指配,就擅自设置无线电台进行发射使用,实际上变成了无照设置的“黑台”。
为形成一个新的前进起点,CRAC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于2013年着手进行旧版操作证书的换发准备工作。通过操作证书数据的核查和清理,为进一步进行业余无线电台站清查提供必要的操作人员基础数据。
换发工作影响面广,涉及一些需要清理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此政策性比较强。为做好充分准备,CRAC与CRSA进行了协调和协商,从CRSA接收了截止到2013年4月份的全国业余电台操作证书历史数据库,并分发到各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确认的操作证书核发机构,作为开展换发工作的基本数据依据。由于申请和受理换发不受当时获取旧版证书的地点限制,为防止重复申请而导致新数据出现混乱,CRAC于2013年下半年开发了防止重复核发的程序模块,目前还在试用阶段,以确认数据的安全性。
经过认真准备,现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进行旧版操作证书集中换发受理,CRAC也开始进行试点性上传数据的检查。按照计划,集中换发旧版操作证书工作将于2014年逐步铺开,将以稳重的步伐妥善处理操作证书历史数据的转换。
7、 由富有经验的CRAC专家组成员范斌(BA1RB)负责建立了境外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申请来访者临时操作证书受理窗口,提供了电子版证书加CRAC网上认证的可选方式,简化了因国际邮寄而带来的延迟,节省了工作成本。
二、组织和参与国内重点业余电台活动
1、 通过CRAC专家组主持和CRAC冠名主办,支持各地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骨干组织的比较重大的和跨地域的业余无线电联合活动,例如敦煌业余无线电通信实验、APRS业余电台位置报告系统试验、三地烽火接力应急通信演练活动、CP-16抗干扰汉字通信方式试验等等。
2、 主办和指导2013年深圳“纪念五五业余无线电节交流大会”和各地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组织或群体举办的业余无线电交流活动;
3、 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统一申请办理了参加重大国际业余无线电通信比赛所用特殊呼号的指配手续,为今后组织全国性竞赛和重大活动团队的特殊呼号规范化使用提供了一种合法和比较可行的渠道。
4、 在四川雅安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期间协调业余无线电应急通信频率的使用,并组织设置全国短波应急网络主控台。
5、我国七所高等院校联合申报的2015年QB50立方体小(业余?)卫星项目已经启动,与西北工业大学等院校就联合组织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参与业余卫星通信应用达成初步意向,并协助有关院校联系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业余卫星地球站的申请设置手续。CRAC专家组还对一些院校项目组给予了技术援助。
6、承担了中国通信学会无线电应用与管理专业委员会“公用应急信息无线电发布系统业余无线电子系统”课题研究。对业余无线电在突发重大灾害不同场景下所可能发挥的作用,以及业余无线电界为充分发挥这些作用所需要努力的方向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并组织开展了相关的基础实验工作。
三、继续开展业余无线电普及宣传和珍贵资料抢救
1、 支持和指导CRAC的会刊《现代通信》杂志,向《现代通信》、《中国无线电》等杂志推荐稿件,并支持将《电子制作》杂志办成CRAC推荐技术专刊。
2、 通过CRAC网站、深圳“纪念五五业余无线电节交流大会”大型展板、答复咨询等途径宣传业余无线电活动和管理法规常识。
3、对我国业余无线电历史珍贵濒危资料继续进行抢救工作。在完成1930-1940年代国内业余无线电历史期刊数码化处理扫描和制作检索目录的基础上,由著名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王传善BA1SS、CRAC高级顾问童效勇BA1AA指导,进行我国早期业余无线电组织家朱其清历史资料的补充收集和编辑,以便最终形成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和管理人员共享的资料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