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2 裁判员发出开始指令后,各代表队携带竞赛器材进入场地开始比赛,同时计时开始。 2.2.2.3 进入场地后,运动员应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架设以下设备: 2.2.2.4 一幅倒V型天线。支撑杆要求使用鱼竿。要求天线顶端自地面不低于4米并可靠自立,不能由参赛者手扶或借助其他人力使其维持直立状态;天线振子的末端应与线绳相连,线绳的另一端可靠固定于地上(如为硬砖地可使用其它重物置于地上); 2.2.2.5 支起一顶双人帐篷。要求帐篷完整撑开,纤维支架插接完好,打好纤绳和地锚; 2.2.2.6 将电源、天馈系统与短波电台正确连接。并打开电源开关,使电台处于接收状态。 2.2.2.7 修剪天线使其可工作在40m、20m、2m、0.7m波段。 2.2.2.8 全部设备架设完毕并且检查无误后,代表队一名队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裁判员停止计时,并检查所完成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此时任何队员应停止触碰竞赛器材。 2.2.2.9 帐篷及其固定装置、天线杆及天线及其拉绳均在20x20米有标志的范围内。天线节杆不高于7米以确保安全;比赛过程中若天线发生倒塌,此项目不得分。 2.2.2.11 不得使用市电。使用太阳能、风力以及其他环保方式获得能源为电台供电将得到额外的奖励。 2.2.2.12 每队队员在裁判组指定的时间和频段内抄收一组报文。报文内容是由字母解释法和音频报组成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一组报文由10个呼号组成。 2.2.2.13 竞赛期间除和主控台进行通信的电台外各队队员必需在帐篷外列队,保持无线电静默。 2.3 抄收通播电报 2.3.1 开始架设装备15分钟后,由主控台在20m波段分别发送若干语音报文、电报报文供各队抄收。 2.3.2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装备架设任务的代表队,可以边抄收边完成其它架设任务,但必需在抄收报文结束前完成所有架设任务,否则抄收报文不得分。 2.3.3 抄收报文结束,各队将所抄收的报文装入大会提供的信封并即交给监督裁判员。整理报文的规定时间为2分钟。 2.4 传送图像 2.4.1 各队将采集的照片通过SSTV模式发送至主控台,由各个代表队派一名队员到主控台接收。传送图像内容为通信站架设完毕后,由各队队长拍摄队员在帐篷外列队的照片。 2.4.2 主控台提供计算机,使用MMSSTV软件,ROBOT36模式,频率由竞赛组赛前指定。 2.5 数据传输 2.5.1 将参赛队信息以packet模式发送到主控台,主控台自动接收,并回发信息表示收到。信息内容如下:参赛队呼号、参赛队编号、全部队员呼号、设备、天线、功率。如: DE BG1AAA NR 001 OP BG1AAA BG1AAB BG1AAC BG1AAD RIG FT897 ANT GP DATA 20130810 PWR 5W K 2.5.2 此项任务必须在8分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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