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世界各地无线电爱好者在24小时内可以和任何其他无线电爱好者进行通联,并鼓励尽可能多的通联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电台。
2. 竞赛日期
4月的第三个周六 UTC 06:00到周日 UTC 05:59,共计24小时
第二届:2013年4月20日UTC 06:00- 2013年4月21日05:59
3 波段和模式
80米(3.5MHz)、40米(7MHz)、20米(14MHz)、15米(21MHz)、10米(28MHz)五个业余频段的CW、SSB或混合模式。
4 一般规则
4.1 发射机和接收机必须安置在直径500m范围内。参赛者使用的所有的天线必须用线(馈线)物理连接到发射机。
4.2 所有组别的参赛者允许使用packet、WEB cluster,skimmer,RBN网络。
4.3 允许使用遥控收发信装置,但只能有一个满足4.1要求的台址被用来收发信号,并且不再使用本地收发信机直接收发信号。
4.4 不允许自我公布(Self-spotting)。禁止在竞赛前和竞赛中用电话、电报、因特网、分组邮件等方式进行通联或预约通联。
4.5 所有混合模式组的参赛者可以用CW和SSB通联相同的电台各一次。推荐在IARU建议的SSB和CW频率范围内完整相应模式的通联,不允许使用交叉模式通联。
5 组别
高功率:峰值功率大于100W,但不超过执照限制 | MO-DXP | 多人远征混合模式(1名) | SO-MIX | 单人混合模式(1,2,3名,DX1名) | SO-MIX-S | 单人一单元混合模式(1名) | SO-CW | 单人CW模式(1,2,3名,DX1名) | SO-CW-S | 单人一单元CW模式(1名) | SO-SSB | 单人SSB模式(1,2,3名,DX1名) | SO-SSB-S | 单人一单元SSB模式(1名) |
低功率:峰值功率小于等于100W | MO-FD | 多人野外混合模式(1,2,3名) | SO-MIX-L | 单人低功率混合模式(1,2,3名,DX1名) | SO-MIX-LS | 单人低功率一单元混合模式(1名) | SO-CW-L | 单人低功率CW模式(1,2,3名,DX1名) | SO-CW-LS | 单人低功率一单元CW模式(1名) | SO-SSB-L | 单人低功率SSB模式(1,2,3名,DX1名) | SO-SSB-LS | 单人低功率一单元SSB模式(1名) |
小功率:SSB峰值功率小于10W,CW功率小于5W | SO-FD | 单人野外混合模式(1,2,3名) | SO-MIX-Q | 单人小功率混合模式(1名,DX1名) | SO-MIX-QS | 单人小功率一单元混合模式(1名) | SO-CW-Q | 单人小功率CW模式(1名,DX1名) | SO-MIX-QS | 单人小功率一单元CW模式(1名) | SO-SSB-Q | 单人小功率SSB模式(1名,DX1名) | SO-MIX-QS | 单人小功率一单元SSB模式(1名) |
注意:没有单波段组,所有分组都允许有辅助,括号内的为奖状数额。
5.1单人组
5.1.1在比赛期间任何时刻只允许有一个信号出现在空中。
5.1.2所有的操作、录入和发布(spotting)功能,只能由参赛者单人完成,不允许有其他操作员辅助收听或发送。
5.1.3 QRP单人野外全波段混合模式是唯一的单人野外参赛组别,所有天线必须是临时架设的,不能使用市电作为供电电源。
5.1.4 单人参赛允许申报各分组对应的“1单元”组,所谓“1 单元组是指:所有波段的天线都是简单的一个单元,比如偶极天线,垂直地网天线等,任意一个波段使用超过一个单元的天线都不符合该分组,比如多波段八木天线、单波段八木天线、各种由一个单元天线组成的阵列天线等等。“1单元”组是个附属组别,同时也参与正常组别的竞争,只需要递交日志的时候在Email的主题上注明即可(大多数比赛软件没有这个选项,我们可以用TB-WIRES这个选项代替),只是发奖的时候我们会分出单独的“1单元”奖。
5.2 多人组
5.2.1 多人远征混合模式
A)鼓励组织远征团队去稀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设台比赛,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在上一届比赛中没有参赛台或者只有一个参赛台。远征团队成员必须有30%以上的成员不属于该地注册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B)对收发信机的数量和功率没有限制,但每个波段/模式在同一时刻内只能有一个发射信号。竞赛委员会将对所有满足条件的远征团队发远征特别奖,单人远征可以同时参加其他组别的比赛,竞赛委员会同样授予远征特别奖。
5.2.2 野外设台多人混合模式
A)使用的天线必须是专门为比赛临时架设的,每个波段最多只能有一副用于发射的天线。
B)功率必须小于等于100w
C)最多使用两台收发信设备,同一时刻最多只能在两个波段/模式上出现信号。
D) 不允许直接使用市电,可以使用发电机,电池,太阳能,风力等临时电源,允许用市电给不工作的电池充电。
E)提交日志的时候附带设台地点、天线、设备等照片,以帮助竞赛委员会判别是不是在典型的野外环境中参赛。
6. 交换的信息:
6.1 非中国电台:信号报告+QSO序号,从001开始,例如59(9) 001。
6.2 中国电台:信号报告+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名缩写,例如59(9)BJ。中国之省缩写字母对照表——来源于GB/T2260-2007 北京 | Beijing | BJ | 福建 | Fujian | FJ | 云南 | Yunnan | YN | 天津 | Tianjin | TJ | 江西 | Jiangxi | JX | 西藏 | Xizang | XZ | 河北 | Hebei | HE | 山东 | Shandong | SD | 陕西 | Shaanxi | SN | 山西 | Shanxi | SX | 河南 | Henan | HA | 甘肃 | Gansu | GS | 内蒙古 | Nei Mongol | NM | 湖北 | Hubei | HB | 青海 | Qinghai | QH | 辽宁 | Liaoning | LN | 湖南 | Hunan | HN | 宁夏 | Ningxia | NX | 吉林 | Jilin | JL | 广东 | Guangdong | GD | 新疆 | Xinjiang | XJ | 黑龙江 | Heilongjiang | HL | 广西 | Guangxi | GX | 台湾 | Taiwan | TW | 上海 | Shanghai | SH | 海南 | Hainan | HI | 香港 | Hongkong | HK | 江苏 | Jiangsu | JS | 重庆 | Chongqing | CQ | 澳门 | Macau | MO | 浙江 | Zhejiang | ZJ | 四川 | Sichuan | SC | 注1:黄岩岛属于海南 | HI | 安徽 | Anhui | AH | 贵州 | Guizhou | GZ | 注2:东沙岛属于台湾 | TW |
7. QSO 分数.
7.1 中国电台:
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电台相互间的QSO :10 分,
与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以的外其他亚洲DXCC国家的QSO :3 分,
与其他洲电台的QSO : 5 分。
7.2 非中国电台:
与中国电台QSO :10 分,
与本DXCC国家电台QSO : 1 分,
与同洲但不同DXCC国家电台QSO : 3 分,
和其他洲电台的QSO : 5 分.
7.3 与海上移动电台(/MM) 和空中移动电台(/AM)的QSO不算系数,但对任何参赛者来说都值5分。
8. 重复
8.1 重复的通联是指和相同的电台在相同波段和模式的通联。如果两个电台间第一个通联是有效的,重复的那个通联计0分。如果第一个通联无效,第二个(重复)通联会被接受。
8.2 重复通联不会被处罚。 也不需要在递交的竞赛日志中标识。此外,建议参赛者在竞赛日志中保留重复通联的记录。不要删除重复通联!
9. 系数
在每个波段上与每一个不同中国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通联记一个系数(不分模式)。
在每个波段上与每一个不同DXCC国家通联记一个系数(不分模式),(大陆BY,台湾岛BV, 香港VR2,澳门XX9,黄岩岛BS7H,东沙岛BQ9P也各算一个系数)。
10. 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总QSO分数×系数的总和(即中国的省系数+国家系数)
11. 竞赛日志 提交的一般要求
推荐使用电子竞赛日志! 木兰围场WAP 竞赛委员会要求每一个可能的高分获得者提供电子竞赛日志。
11.1 比赛后向组委会递交CABRILLO格式的竞赛日志。
另外WINTEST也可以于参加WAPC的比赛,可以选择YO-DX作为替代,只是其成绩计算不正确,最终成绩我们会在收到比赛日志后统一计算的。
11.2 竞赛日志所有记录的时间必须是UTC。
11.3 竞赛日志中需记录发出与收到的比赛交换信息(信号报告+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缩写或序列号)。
11.4 竞赛日志的文件名应该是——您的参赛呼号.log.
11.5 纸质形式的竞赛日志只作为检查核对用的日志,不参与成绩排名。
11.6 如果所递交的文件不能被竞赛委员会正确转换成文本格式,则视为无效竞赛日志。
11.7 在你提交的电子竞赛日志的文件头部分你必须指定参加的组别和完整的邮寄地址,以便今后竞赛委员会邮寄参赛奖品, 奖状和证书。
11.8(基础)分数和最终成绩的计算不是必须的,这将由竞赛委员会的软件最终算出。
12. 竞赛日志的提交期限
12.1 竞赛日志必须在比赛结束后的7天内(不迟于2013年4月28日 UTC 24:00)递交给竞赛委员会, 如果因特殊情况延迟递交竞赛日志,需要有详细说明,没有合理说明而迟交日志的参赛者将失去获奖资格。
12.2 竞赛日志必须通过email提交到: mulandxc@gmail.com. 请确认在主题栏中写上参赛呼号和组别。
12.3 纸质日志的递交地址请用上面的email地址咨询。
13. 奖状
13.1 中国参赛者:将向第5节中所列各组的奖励数量颁发奖状。
13.2 非中国参赛者:将向除多人组、野外组、“1单元”组之外各DXCC国家的各组第一名颁发奖状。
13.3 对于在一次比赛中能通联到中国所有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发给特别WAPC奖,如果不是在比赛中通联满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可以凭卡片复印件申请WAPC奖, 平时申请WAPC奖需要一定的费用, 作为对比赛的赞助。
13.4 提供赞助的团体或个人有权利认领特定组别、特定名次的奖牌或木兰围场纪念品。
14. 扣分
以下情况的QSO 将被2倍扣分(原分数不算,另外加扣原分值的2倍):
不正确记录的呼号
不正确记录记录的交换信息
QSO 没有出现在对方台的竞赛日志中
以下情况的QSO 既不记成绩也不扣分:
对方电台抄错你的呼号
对方电台抄错你的交换信息
你记录中的QSO 时间和对方台竞赛日志中的时间相差3分钟以上
你竞赛日志里的QSO 波段或者模式和对方台的不同。
不在对方台竞赛日志中的重复记录。
15.处罚
如果参赛者在比赛中使用了违反竞赛道德方法提高比赛成绩,或者有证据表明在比赛中违法了本国业余无线电法规,竞赛委员会将给予黄牌(例如,自我公告或变相自我公告)或红牌(例如,使用高功率比赛而申报低功率组别)警告,取消得到红牌的参赛者参加下一届比赛的资格,两张黄牌等同于一张红牌。
16. 本规则由木兰围场DX俱乐部制定,木兰围场DX俱乐部有最终解释权, 奖励和处罚名单将于每年10月1日前后公布在木兰围场DX俱乐部的网页上: http://www.mulandxc.org。奖状、纪念品等邮寄在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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